2020年高职扩招单招章程
2020年高职扩招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的重大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扩招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单招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单招工作。
第二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培养层次:普通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弹性学制
第八条:颁发学历证书:
1.学校名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第九条: 1.学校国标代码:10835
2.河南招生代码:6277
第十条:办学校址: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成立高职扩招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保卫处、后勤处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防疫等工作组,分工负责高职扩招单招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高职扩招单招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高职扩招单招工作,保证高职扩招单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根据河南省招生工作安排,2020年下达我校扩招专项计划700人,培养形式为弹性学制。根据专项计划使用规定:我校2020年扩招只招收A类与B类考生,不允许C类考生填报我校,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以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对象与填报志愿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按面向人群不同分为A、B、C三类:A为退役军人可报专业类;B为高素质农民(含村“两委”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乡村致富带头人、基层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可报专业类;C为其他(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可报专业类;考生须按照本人所属类别分类报考。
1.已参加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升学报名),且未被录取的A类和B类两类考生。
2.已参加我省2020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A类和B类两类考生。
第十五条: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六条:网上填报志愿:考生要在2020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5日 18:00 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填报我校志愿,网址:(http://zsc.lhvtc.edu.cn/index.htm),通过注册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志愿填报系统后,进行网上填报我校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考生在志愿填报工作完成后,学校会将考生志愿数据报省招办进行比对,对于填报超过 1 所高校志愿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准考证打印: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成功后,须在2020年11月20日前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打印本次扩招准考证,网址:(https://zsc.lhvtc.edu.cn/index.htm),如有其它原因无法打印,也可在考试前到学校行政楼五楼招生处打印。
第六章、疫情与防控
第十八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对报考我校扩招的考生,学校采取多种严防措施,考生进校时出示全省通用的个人绿色“健康码”,测量体温等各种严格检查,考场精心组织,严控考生间隔距离等多种防疫办法,确保扩招平安。
第七章、考试与录取
第十九条:评价科目及方式:评价分为两种形式,考生参加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1.文化素质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考核方式:90分钟闭卷考试;
试卷分值:语文100分,数学和英语各80分,总计260分。
2.职业能力
考核方式:60分钟闭卷考试;
试卷分值:150分。
职业技能评价:主要以中学生认知水平为依据,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能力、日常生活常识、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沟通交流、语言及文字表达等职业适应能力进行测试。
3.考试安排
考试日期:2020年11月21日周六(全省高职扩招统一时间);
考试时间:文化素质: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上午10:30—11:30。
第二十条:录取规则:根据单独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计划数和报考生源类型数量,确定分类淘汰比例及录取分数线,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按各类别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学生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二十一条: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档案、身份证、准考证。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单独招生教育类型及待遇
第二十二条:高等职业教育扩招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通过扩招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九章:学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2020年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三部门联合下发的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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